根据宁津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结合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际,现将宁津县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公布如下:
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计划
|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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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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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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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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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红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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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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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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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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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莲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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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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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华德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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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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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启明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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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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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育新中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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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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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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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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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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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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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一、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扰乱全县招生秩序。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控制班额和按照计划招生,非起始年级不得招生。
二、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本计划公布后,不得随意变更,严禁超计划招生。其中,小学一年级(育新中学五年级)报名人数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县教体局将组织公开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录取的各项费用由相关学校承担;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为各相关民办学校除招收本校六年级毕业生外,另外面向全县范围内的招生计划数,招收具有宁津县小学毕业年级学籍或具有宁津县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如果超出招生计划,县教体局将组织公开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录取的各项费用由相关学校承担。
三、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在“爱山东App”报名(详细流程请参照8月3日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报名操作流程),育新中学小学五年级报名方式由育新中学另行发布。
四、坚持计划管理和学籍管理相结合,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并按照录取名单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经县教体局审核、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录入学籍库。通过违规招生渠道入学产生的毕业升学、学籍接续、考试报名等问题由学生及学生家长和违规招生学校自行承担。
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各项政策要求,严肃招生纪律,对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核减或取消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今后两年的招生计划,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宁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监督咨询电话:0534-5426813。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