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
《德州市人才安家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德委人组办发〔2021〕5号)
一、政策内容:
对在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以及在我市企业和其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毕业时已取得预备技师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按本科生对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发放安家补贴。其中,对A类、B类、C类人才,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按照申请安家补贴时的人才分类认定结果确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安家补贴。
二、责任科室:宁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股
三、联系方式:0534-521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