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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亲情引才奖励
索 引 号:
371402/2024_86276209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4-01-04
发布机构:
宁津县人社局

亲情引才奖励

来源:宁津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1-04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德州市亲情引才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委人组办发〔2022〕18号)

一、申领条件

2022年4月29日(含)之后,新到我市企业或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就业及自主创业的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和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且来德就业创业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生源地为德州市;

2、来德就业创业前,本人、配偶或(岳)父母至少一方户籍地为德州市。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院所本科生,由市财政分别给予大学生家庭 10000元、5000 元、3000 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流程

通过“无形认证”、“政策找人”和自主申报等方式落实发放补贴。

四、责任科室:

宁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股

五、联系方式:0534-54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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