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 ...(第二条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四章 就业服务 第三十一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依法免费向劳动者提供下列服务:...(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二、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宁津县便民服务中心A座2楼D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三、办理条件
辖区劳动年龄内有求职意愿人员
四、申请材料
现场服务
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窗口接收现场服务
网络自主服务
个人可登陆山东公共招聘网自主进行自主求职。(山东公共招聘网)。
五、基本流程
现场服务
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网上自主服务
通过招聘网站自主办理即可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宁津县便民服务中心A座2楼D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0534-5421929
九、公开单位
宁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