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4、《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
5、《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6、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统一和我省特色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439号)
二、承办机构
宁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服务对象
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
四、活动通知
网络通知:山东公共招聘网:http://ggzp.hrss.shandong.gov.cn/ “宁津人社”微信公共号、宁津县媒体等方式
五、咨询方式
宁津县便民服务中心A座2楼D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0534-542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