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二、办理依据
1、《就业促进法》(2007 年 8 月通过)第四章 就业服务和管理 ...(第六章 就业援助...第五十三条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第五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2004 年 4 月通过,2009 年11 月 修订)...(第四章 就业服务...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宁津县便民服务中心A座2楼D区。
四、办理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的适龄贫困人员。
五、申请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表》;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发放表。
六、基本流程
1、招用单位携带申请材料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补贴;
2、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补贴发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宁津县便民服务中心A座2楼D区,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0534-5421929
十、公开单位
宁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十一、公开媒介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