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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退役军人】重点对象服务指南
索 引 号:
371402/2022_77263585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军人】重点对象服务指南

来源:宁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2-11-10

个人办理。本人因行动不便、精神障碍等原因不能办理的,其监护人、家属、所在村(居)可代为办理

乡镇(街道)受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应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办理优先接待

县级优先联动帮办。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受理后,有导引台帮扶下,第一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遇有紧急情况,各相关单位应当先行帮扶援助再按规定办理

四、困难退役军人生活、医疗和住房等救助工作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应当给予积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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