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技工(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各企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水平,更好地向全县劳动者提供就业创业培训服务,现根据《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结合我县实际,向社会公开征集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业要求
专业(工种)严格按照《德人社函〔2024〕17号关于加强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附件2);《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德州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附件3)要求,在规定目录范围内设置。
二、报送材料
拟申请宁津县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的单位,严格按照《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4年10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新便民服务中心A座2楼北区22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4-5421929
附件:
1.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承接机构确定工作的通知》.pdf
2.德人社函〔2024〕17号关于加强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pdf
3.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德州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指导目录(试行)》的通知.pdf
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
鲁公网安备 371422020001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