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耕主责主业,产业振兴再上新台阶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成功。12月8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对我县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予以认定,为全省20个之一,逐步形成了省、市、县产业园“三级联创、梯次推进”的发展新格局。
强化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新增3家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全县市级及以上龙头企业达到34家,其中省级9家,市级25家。11家农副产品企业入选“齐鲁农超”山东农副产品展示交易平台首批入驻企业;两家农企入选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拟补助名单。
搭建乡村产业发展载体。柴胡店镇、杜集镇入选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强镇,目前全县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共有5个;大柳小郭等41个村入选省级乡土产业名品村。
支持发展农产品电商上行。与山东鸣迅集团合作成立鸣津公司,搭建线上农产品销售平台,已线上开业,目前我县有23家农产品企业入驻平台,推广我县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
注重品牌发展。今年新增“三品一标”认证15个,目前我县“三品一标”认证总数达102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3个,绿色食品68个,有机认证11个,认证总产量42.12万吨,认证面积实现全域覆盖。
二、坚守粮食安全,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粮食种植面积稳中有升。全县小麦收获面积71.26万亩,同比增长0.12%,单产459.5公斤/亩,同比增长0.84%,总产量32.74万吨,同比增长0.96%;玉米播种面积70.78万亩,同比增长9.2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2.09万亩,同比增长19.4%。
“吨半粮”创建工作卓有成效。3月份,全市“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我县召开并做典型发言。全县10万亩“吨半粮”核心区小麦、玉米周年平均产量1487.33公斤/亩,其中产量超过1500公斤/亩的面积达到7.2万亩,占比72%。
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推进。2022年度6.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市级验收;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4万亩;年增产量达589.9万公斤,年增产值为1488.63万元;2023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6.1万亩,其中新建3.5万亩,改造提升(示范区)2.6万亩,项目总投资1.38亿元。
组织实施粮王大赛活动。积极发动各乡镇和种粮农户报名参与粮王大赛,2023年报名参加粮王大赛的种粮主体122家,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人才培育。新增5人入选2023年度齐鲁乡村之星,全县共有19人荣获齐鲁乡村之星、7人荣获德州乡村之星称号,3人获评省级优秀农技员,为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共立案查处案件31起,结案31起。其中,畜牧类案件9起,农机类案件9起,农药类案件3起,种子类案件3起,渔业类案件3起,肥料类案件1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类案件3起,共计罚没69.39万元。入选全省和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三、聚焦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区
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谋划东部“强一接二连三”示范区、西部“主粮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北部城乡融合示范片三大示范区。12月2日,全市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现场推进会在宁津召开,并现场观摩了东部“强一接二连三”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
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共组织开展4次村庄清洁集中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万吨。实地督导村庄420个,发布工作简报13期。组织“百局帮百村”行动。全县101个县直部门党员干部下沉村庄一线,党员干部、公益岗、保洁员1万余人开展环境整治大会战。
平稳推进中心村建设。总投资4893.9万元,计划实施项目41个(基础设施提升及产业类30个,人居环境整治类8个,农民素质提升项目3个),已完工33个,完成投资4125.9万元。3月份,全市“双镇百村”建设现场推进会在宁津召开。
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启动续建社区2个,时集镇驻地社区和津城街道高庄社区。新建社区4个,大曹镇驻地社区二期、柴胡店镇桃源里社区二期、悦馨苑社区三期、相衙镇驻地社区二期。
持续开展闲散废弃地清理工作。已完成闲散废弃地清理8527.94亩,清理率为99.9%,完成盘活利用7517.7亩,盘活利用率为88.1%,其中2023年以来新增清理7302.23亩,新增盘活利用7279.48亩,主要集中在农村废弃宅基地和残次林地方面。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底线
持续稳固务工监测。调度监测56名脱贫享受政策和防返贫监测人口务工情况,发放跨省脱贫务工一次性补贴900元。落实教育保障政策,脱贫享受政策学生194人。发放雨露计划资金补助大专脱贫学生102人次,共计15.3万元。精准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本年度在岗人数76人,发放衔接资金39万元。“齐鲁富民贷”贷款余额为1.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倍。“脱贫人口小额贷”贷款余额为8万元,已还款11人,共计18.5万元。
五、坚持党建引领,推进“五型”机关建设
打造“三扛裕农,红色兴民”党建品牌,发挥“党员先锋队”模范带头作用,开展现场教育2次,荣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县直机关“学‘四史’、强党性、作表率”知识竞赛,并荣获优秀组织奖。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5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办理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
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开展集中学习2次,专题读书班学习4次,研讨交流4次,讲党课10次,现场教学1次。充分发挥党员“自学”作用,把个人自学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灵活运用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学习平台,做到全面学、重点学、及时学相结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