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号, 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德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德农财字[2020]23号。
二、补贴对象
无害化处理厂。
三、补贴范围
病死猪、牛、羊、禽、兔等其他病死动物(包含毛皮动物胴体、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及病害动物产品)。
四、补贴标准
一是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实行分档补助,其中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补助45元/头;病死猪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补助55元/头;病死猪体长大于70厘米(含)的补助60元/头。二是病死牛、羊、禽、兔等其他病死动物(包含毛皮动物胴体、屠宰环节法定不可食用的动物产品及病害动物产品)补助1200元/吨。
五、申请程序
报主管部门核验,联合财政局申请。
六、申请材料
无害处理厂年报表,附收集资料、无害化处理厂专项审计报告。
七、咨询电话
0534-5237676
八、受理单位
宁津县畜牧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