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至2021年1月。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大柳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5200/n50595353/index.html)“政务信息公开年报”查询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大柳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州市宁津县大柳镇人民政府,邮编:253416,电话:0534-58610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大柳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政务信息公开政策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和重点工作公开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镇公开质量和效果显著提升。
(一)加强大柳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运用,充分发挥网站、微信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截至2021年1月,通过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把关;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信息推送审核。督促各科室确定具体业务人员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各单位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政务网站公开平台,构建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完善《公开指南》供群众查阅使用,为广大人民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切实畅通了各个公开渠道。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确定了平台内容架构的“标准统一”。
(五)保障监督情况。调整分管领导,加强工作指导统筹,选用业务水平较好、工作作风扎实人员,充实工作岗位。新制订考核办法,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全镇政务公开水平明显提升。
(六)大柳镇充分发挥公示栏、广场显示屏、宣传标语和发放资料等传统宣传方式,并结合政务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智慧宁津APP等平台,加强新《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并缺乏相关专业培训,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认识上还停留在“要我公开”上。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存在只公开工作动态、年度目标实事等,对一些重大事项缺乏预公开。三是信息更新不及时,时效性不强,部分信息站位不高、立意无创新。
针对以上问题,今年我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细化主动公开栏目,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队伍的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网站管理人员综合能力、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三是对照政府网站栏目下的子栏目进行逐项检查,对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的进行全面更新,并对栏目更新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并确保后期更新内容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行政机关全年工作情况。要将工作做在平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五条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避免年底突击开展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自觉找准政府信息管理员的角色定位,协调推动本机关各内设机构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的基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需数据“统得出、报得准、可核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