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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人民政府

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

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

2024年保店镇人民政府共发布各类信息300余条,同比增长10%,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11条、政策解读类信息1条、新闻要闻类信息(含转载国务院、省政府信息、通知公告)180余条,其他各类信息100余条。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均为100%。参与新闻发布会1场、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0次、参与在线访谈活动0场。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准确、规范。同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维护政府网站信息,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保店镇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及时更新,及时纠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由党政办具体落实,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更新和维护,严格遵守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网站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二是优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增强信息查询和检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与公众互动交流;三是做好本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对信息公开各环节的责任进行细化,明确部门和人员的具体职责。由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对于51个行政村的村务公开栏做好定时维护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做好日常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由党政办定期审查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与时效性,确保符合《条例》要求。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做好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会,提高工作人员办事能力。全年共举办培训2次,培训各部门工作人员60余人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保店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细致,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新媒体与公众互动的深度和广度不足。

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解读材料的针对性和可读性;二是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公开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三是创新政务新媒体互动形式,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保店镇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等各项政府信息。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保店镇承办级人大代表建议1件,级政协提案6件,除不予公开的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保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宁津县保店镇驻地;联系电话、传真:0534-5551015;电子邮箱:njbdzhen@163.com)

 

                                                    保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 15 日

 

附件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附件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