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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人民政府

德州市宁津县大柳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宁津县大柳镇人民政府单位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大柳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以“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为理念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政务服务能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通过宁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同时依托各类媒体及时发布公开信息400余条,政策性文件解读80余条,主要内容覆盖党务公开、政策文件、安全与应急管理、征兵信息、为民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动态、农业知识农作物播种、公示公告、预警信息需公开的内容,有效保障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将政务充分透明化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大柳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任务目标,深刻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正常有效运行。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对拟公开的信息做到了“审”“发”分离政治关、法律关、保密关放在首位,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及时发布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重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大柳镇以政府政务网站和其它政务新媒体为媒介,加大工作宣传报道力度,构建多元化、全方位、全覆盖的信息公开平台,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了信息的传播范围,使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提高群众知晓率,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增强工作力量,同时多次组织各行政村针对信息公开相关知识进行研学,提高专业素养。严格监督认真指导。我镇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指导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反馈渠道,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4年,我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一定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仍需提高。二是基层人员流动性高,对于新入人员业务水平培训力度还需加强。三是信息公开保障措施不够完善,个别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积极做好人员交接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不断提升综合素质与业务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加大监督指导力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信息更新及时,内容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度,大柳镇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落实工作部署,有选择有针对性的公开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内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大柳镇人民政府承办级人大代表建议0件,级政协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从保障群众利益出发,采用多形式并丰富信息内容,以新颖、务实、趣味性强为特点,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柳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大柳镇政府驻地;联系电话、传真:0534-5861013;电子邮箱:njdlz@dz.shandong.cn)   

 

 

                    大柳镇人民政府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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