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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人民政府

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7日

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镇人民政府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宁津县柴胡店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 年,柴胡店镇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宁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将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信息、财政信息、政府会议、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内容主动向公众公开。2024年,共发布 6 件政策文件,涵盖了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为居民和企业的生产生活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同时,配套发布 2 件政策解读,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确保政策能够有效落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多达 163 条,涉及到镇域发展的方方面面,让公众能够全面了解政府工作动态。此外,还精心组织了 1 次政府开放活动日,邀请群众走进政府,亲身感受政府工作流程,增强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互动与信任。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柴胡店镇共受理 2 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于这些申请,镇政府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进行处理。其中,1 件予以公开,占比 50%,让申请人及时获取到所需信息;1 件无法提供,占比为 50%。整个处理过程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做到公开透明,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

柴胡店镇高度重视依法申请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办理流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申请人提交申请开始,便及时进行登记,确保信息不遗漏。随后,对申请内容进行细致审核,判断信息的公开属性。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事实清楚、依据充分、语言规范、格式标准的答复内容回应申请人,充分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理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了让更多群众能够便捷地获取政府信息,柴胡店镇积极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一方面,定期对政府网站进行更新和维护,及时发布政务动态、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民生实事等各类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在镇政府大院、各村委会设置政务公开栏,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办事流程、财务收支、低保救助、危房改造等信息进行定期公开,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了解政府工作,接受群众监督,大大提高了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事变动,柴胡店镇及时调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信息的收集、审核到发布,都进行严格把关,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规范、高效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2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1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向好,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需加强,响应速度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平台活跃度、互动性、影响力不够;三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健全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申请反馈流程,及时向申请人通报处理进度,并在答复中最大限度提供详细、准确的信息。二是通过分析平台访问数据,针对性地调整内容策略,提高平台的吸引力和使用率。三是积极参与县局单位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不断深化对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 年柴胡店镇严格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从多维度精准发力,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让政务信息更透明,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柴胡店镇人民政府承办级人大代表建议6件,政协提案3件,办理结果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柴胡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宁津县柴胡店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电话0534-5811003传真:0534-5811003电子邮箱:njchdz@dz.shandong.cn

 

 

 

柴胡店镇人民政府                                                                      20251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