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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人民政府

宁津县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宁津县商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津县商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完善公开机制,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紧紧围绕商务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社会媒体、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主动公开

根据《2024年德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对年度任务进行了分解分工。通过宁津县政府、政务及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215条。其中,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0余条。同时,对涉及消费、外资、外贸及电商工作等重要信息进行发布对涉及商务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转载和解读。立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政府文件公开率、重要政策解读率公开率均为100%。参与新闻发布会1场。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服务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同时,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和调整,确保信息的有效性。加大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宁津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方式,同时还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等方式来发布信息。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及时了解社会关注热点,做到群众有所呼、部门有所应。做到及时传播商务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使得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透明度不断提高。

(五)监督保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方面采取了多项措施。日常工作中,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监督检查中,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和报告,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按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督促整改公开的信息,履职尽责,高质量发布公开信息。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格式标准化程度不高。(二)信息更新不及时。

改进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宣传。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二)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信息界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商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的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4年宁津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出年度重点任务,目前任务均已落实到位。制定了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宁津县电子商务人才培育计划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宁津县商务局承办级人大代表建议0件,级政协提案9件,除不予公开的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宁津县便民服务中心B357 ;联系电话传真:0534-52214477电子邮箱:njshwj@dz.shandong.cn

 

 

 

宁津县商务局

                          202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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