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公布德州市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dningj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在2024年,宁津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审核等措施,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我局通过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等相关安全监管信息。这些信息包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建议提案答复等,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为公众提供了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我局还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机制,及时回应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在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后,我局会依法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提供所需信息。
(一)主动公开
全年政务网站发布信息数量164条,所负责重点栏目发布信息51件,发布政策文件数量0件,解读数量0件,参与或组织政府开放日活动数量0次。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上升850%,主要涉及法治政府建设、投诉举报办理等方面。19件申请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件,占10.5%;部分公开6件,占31.6%;不予公开2件,占10.5% ;无法提供3件,占15.8% ;不予处理3件,占15.8% ;其他处理3件,占15.8%。办理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通过优化政务信息管理,实现了政务信息的有效集成和统一发布。此外,市场监管局还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包括政策法规、政策决策预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智慧宁津APP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执法信息等,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取信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监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新增家具检验版块,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获取信息途径。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配强工作力量,从科室中选配3名年轻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组织业务培训3场,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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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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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制发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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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废止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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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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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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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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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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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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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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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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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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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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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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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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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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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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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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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表2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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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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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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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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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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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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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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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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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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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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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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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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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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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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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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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0
|
1
|
|
2
|
0
|
0
|
0
|
0
|
0
|
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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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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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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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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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
0
|
0
|
0
|
0
|
3
|
||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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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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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表3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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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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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3
|
1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内容单一且量少,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理解不深,业务不精,无法准确判断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等。
2.人民群众对于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界定不理解,对于依法申请公开的流程认识不到位。
3.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核把关存在差距,信息的覆盖面还不够广。
(二)改进情况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各项信息、通知、报告的可读性和文件内容的务实性。
2.加强跟上级政务公开部门沟通,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积极与上级政务公开部门建立难题会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共享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分析案例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3.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及时高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无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承办县级人大代表建议6件,县级政协提案8件,除不予公开的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注重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依托政府网站、智慧宁津APP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执法信息等,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取信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产权监管、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新增家具检验版块,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获取信息途径。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宁津县福宁大街中段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传真:0534-5221226;电子邮箱:njscjgj@dz.shandong.cn)
宁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