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工作办公室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并对各乡镇、农口各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中的政策性、战略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负责拟定全县农业生产的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对计划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农业生产中的重要问题。参与对农业基本建设重点项目的拟定和审定;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生产救灾物资的分配使用;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农副产品市场、商品基地建设和重大增产措施的推广。
(四)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协调县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畜牧局、农机局、气象局、开发办、经管局、蔬菜局、防雹办等相互之间的关系。对县政府其他部门涉及农业方面的重点问题进行综合协调。
(五)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党对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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