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局(招商办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贸易,外商投资、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对外经贸工作的规范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县吸引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全县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和分工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及加工贸易项目的审批、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章程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研究拟定全县外贸进出口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战略,协调、指导外贸进出口企业利用好国家、省、市关于鼓励外贸出口的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指导全县进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县外经贸企业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申报核准加工贸易业务;宏观指导加工贸易工作。
(五)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对外经营权的审查申报和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管理各类对外经贸洽谈会、交易会、展览会及境外来展;按照分工申报或审核经贸出国(境)团组。
(六)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负责建立和发展与国外地方政府间的双边及多边经贸关系;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与国际友好城市开展经贸合作,促进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的经贸交往。
(七)制定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境外投资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审批和审查培训工作。
(八)指导全县对外经贸队伍建设和各类外经贸及招商引资专业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制定全县年度招商引资工作总体方案,拟定和下达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德州贸易洽谈会及国内外大型招商和商务活动,负责招商项目、信息的归集、发布以及招商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并协调落实。
(十)调度、监督、检查招商引资工作运行情况,负责对全县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并拟定招商引资奖惩政策及兑现办法,督查招商政策落实。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招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外经贸股、招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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